跨境电商出口模式
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分为以下四种:专区出口(1210)、一般出口(9610)、跨境电商B2B直销(9710)、跨境电商出口商业出口海外仓(9810);其中,特殊地区出口增长趋势尤为明显。
专区出口
特区出口又称保税存货出口。该模式依托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企业入区享受退税政策(保税区除外),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降低物流成本。
一般出口
境外消费者下单付款后,相关企业将交易、代收、物流等电子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审核包裹《报关清单》后放行包裹检查。然后通过国际运输和海外派送,送到海外消费者手中。企业采取“清单核准、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可采用“清单核准、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管理且单票面值5000元以下的商品,企业可按4位税号(一般为10位)简化申报。
跨境电商B2B直销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货物通过跨境物流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国内企业首先通过跨境物流将出口货物运输至海外仓(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买家完成交易后从海外仓发往海外。海外仓分为三种类型:自营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和Fulfillment by Amazon(简称FBA)。
9710和9810出口模式,货物可直接发往海外企业或先发运至海外仓,待实际成交后期发货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和终端价格;同时,也便于国家准确识别统计B2B出口模式数据,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提供支持。
四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比较
跨境电商专区出口
跨境电商专区出口又可细分为专区打包零售出口和专区出口海外仓零售。
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获得出口退税;向海外消费者发货的方式。
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在特殊区域完成理货拼箱,然后分批出口至海外仓,在海外电商平台完成零售销售最后,货物从海外仓库打包,运送到海外消费者手中。
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
企业首先要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符合条件的场所,开展电子商务资质备案,实现与海关的信息系统对接等,设立“出口跨境电商专用电子账簿”。 -commerce”,之后就可以进行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业务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如下:
商品进入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在金门二期系统申报进口核注清单,区外企业填写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区内企业办理进区核准放行单,货物进区。
商品零售后离开综合保税区。境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支付,相关企业向海关传输交易、代收、物流等信息,在统一报关单中申报《报关清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跨境电商系统版本。比对相关信息,发布申报清单。公司打包好包裹后(海外消费者包裹会贴上快递单),该批次放行“《报关单》与金冠二期系统合并后将生成出口核签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然后申请出境验放单,该批包裹离区。企业根据综合保税区是否设有出境口岸,选择直接出口或办理转关手续至出境口岸出境。
1210专区零售的海外仓出口业务模式,还应在海关备案,提供海外仓证明材料,并设置“海外仓”电子账簿在金冠二期系统中。其他要求和程序与特殊区域普通货物出口基本相同。
退货要求
区内电商企业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将出口电商所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回原专区和原跨境电商出口账簿发布 ;退回的货物必须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特殊区域打包零售出口模式下,出口商品可单独或分批退回,缓解电商出口退件逆向物流成本高的问题。
跨境电商出口面临的风险
知识产权、税收等违法风险、虚假贸易、走私出口是我国电商出口面临的风险。
跨境电商爆款“网络炸弹”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而知识产权纠纷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尤其是服装面临的最主要的法律风险之一、玩具、CCC产品、灯具等畅销产品是侵权的“重灾区”。侵权行为可分为商标侵权(如产品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著作权侵权(如“盗用图片”)和专利侵权,其中侵犯商标权的产品占全部侵权产品的95%以上.
再次以税收征管为例,全球快递协会(GEA)将各国税收模式分为三类:综合税制、边境征收关税、(销售环节)以消费税或价值为主-增值税(征收),与模式之间的非替代关系可以组合使用。为此,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要根据出口目的地的具体税收政策,慎重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此外,由于国家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差异体现在外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对同一行为可能有不同的认定结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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